
关于开展2003年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宣传纪念活动的通知
各所、科、室、队,各消协分会:
今年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颁布十周年。为深入宣传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、法规,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,引导企业守法经营,公平竞争,大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,决定在315期间组织开展“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宣传纪念活动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以创“四无”市场为重点,大力净化消费环境
各单位要根据中消协提出的“营造放心消费环境”年主题,牢牢把握执法维权创“四无”市场环境这个重点,积极推进“精管工程”、“放心工程、“金钥匙工程”的实施,强化执法维权,进一步净化市场。要加大对商场、超市、批发部等商品集中经销单位的监管力度,严查商品进货渠道和商品质量;要集中力量整治农贸市场,打击各类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,抓好人民群众关注的“放心菜”问题;要继续加大对房地产广告、售房合同的监督检查力度,公布房地产公司合同的履行情况及合同缺陷情况;对住房附属设施(电气开关、插座、管道配件、铝合金门窗、卫生洁具)进行专项检查。在整治过程中,要深挖案件线索,确定目标,集中力量查处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,掀起创“四无”市场环境的消费维权执法高潮。
二、以“营造放心消费环境”为主题,扎实开展宣传咨询服务纪念活动
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今年的消费年主题,认真开展宣传咨询服务纪念活动。要扩大宣传范围,特别是抓好在乡镇和农村的宣传工作。深化“维权进社区”,“维权进乡村”等活动,发协社会力量、消费者信得过单位与社区结对搞好维权工作,开展送法进村活动,使消费维权深入基层;开展创建“打假维权示范站”活动;根据阶段性市场执法、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;充分发挥消协基层网络组织的作用,加大在农村的消费知识宣传力度,切实提高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。
三、认真扎实地做好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
“315”前后是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,热点、难点问题相对突出的时段。各所、消协分会要保证人员力量,加强值班制度,切实做好受理和处理举报投诉工作。各所要在“315”前办结一批在查案件,确保“315期间有充足的力量调处消费者的举报投诉,做到“有报必查,有诉必接”。要提高服务质量,加强调处力度,对疑难投诉要专门研究。重点要抓好与消费者“吃、住、行、用”密切相关的举报投诉的调处,对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要从严查处。
四、315期间的活动安排
3月15日,在城区主会场和各分会场组织大规模的现场咨询投诉服务活动,现场受理、调处举报投诉,分发消费宣传资料;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或专版,介绍“营造放心消费环境”年主题,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及消费知识;组织14家企业进行浙江省消费者协会推荐商品展示。315期间,各所、消协分会要在辖区集镇的主要街道、农村人口集中地区组织宣传咨询活动;组织召开消费者信得过单位或消费者代表座谈会,听取意见和建议;组织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志愿者开展便民服务活动。
五、几点要求:
(一)加强领导。各单位要以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宣传纪念活动为契机,抓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。主要领导要亲自抓,尽早制订计划,安排好活动,落实人员;要认真组织各项活动,确保纪念活动取得实效。
(二)加强部门协作。消协将组织各成员单位共同搞好“315”工作。各所、消协分会要与当地卫生、农业、质监等部门沟通联系,加强配合协作,一道搞好咨询服务等活动。
(三)加强宣传。各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等单位的联系,精心组织宣传工作。扩大宣传声势,积极运用电视、广播、黑板报、宣传栏、标语横幅等手段,大规模进行宣传;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;及时报道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,保证纪念活动有声势,有影响。
(四)及时收集信息,上报情况。典型案例和重大投诉要及时上报。各单位开展“315”情况活动小结和统计表于2003年3月20日前上报局、消协。
附件:1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年主题宣传口号
2、2003年“315”纪念活动情况统计表
二00三年二月二十八日